衛生署新聞
為避免國人鈉攝取量過高,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於「 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 」中,強制要求業者標示出「 鈉 」含量,以供消費者作出正確的選擇與判斷。同時提醒食品業者,應提供正確可靠之營養標示數值並負完全責任,以維護消費者之權利。基於業者應負起之社會責任,食品業者也應朝著研發、產製有益國人健康之食品方向邁進。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,成人每日鈉總攝取量不宜超過 2400 毫克( 即鹽 6 公克 )。消費者於選擇市售食品時,應注意其外包裝之營養標示鈉含量。日常生活中應多食用新鮮食材、避免使用鈉含量高的調味品、同時減少鹽或調味料( 醬 )的添加。
分析國人鹽份攝取之主要來源有:烹調食物時鹽、醬油和其他調味品之添加,沾醬及添加含鈉成份添加物之加工食品( 如香腸、臘肉、榨菜、酸菜、肉燥、泡麵與罐頭食品等 )。國人應找出自己的飲食問題,選購符合自身健康需求的食品,才能吃得健康又樂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