死亡是生命的終究,而不是失敗;醫療應幫助人們安排一個友善的死亡。根據 2003 年的一篇論文,年長醫生多數會選擇,在重病末期時拒絕急救和維生醫療!可是,大多數的病患卻受盡無效醫療之苦。病人對自己的死亡有知的權利,也應該有一個溫馨且有尊嚴的死。急救,對難以挽救的傷病患:大多是徒勞無功、卻造成痛苦和悲劇。不合理的急救和維生,是病人、家屬、醫生、和制度所共造的業。台灣的相關修法已經漸趨完備,有利於國民預立醫療指示、方便病患及家屬拒絕無效的急救和維生醫療。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推出 “醫病五溝通” 指南,教病患及家屬如何向無效醫療說 “停”。緩和照護不僅是適用於接近臨終的安寧病人;有研究證明,緩和照護也可以提早應用到已癌轉移而尚未到達臨終階段的病人,既可以延長病人生命又可以減少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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